作者:晏杨子杰,拍摄:王雅妮 责任编辑:卢荣荣 网络编辑:冯成辰
9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实习小组的何梦星同学作为公诉人,参加了綦江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随行一同旁听的还有同组的王雅妮、邵虹剑同学。
这次是一起贩毒案件,首先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审判员、审判长进入法庭。公诉人、被告人进入法庭,审判员宣布开庭。作为公诉人的何梦星同学宣读了起诉书,这已经是何梦星同学第三次出庭,虽然还处于实习阶段,但在她的宣读中能够感受到一个真正公诉人的正义凌然、从容不迫,也没有丝毫的紧张。宣读完毕,审判员告知被告人法庭权利,两位被告人均表示无异议。接下来开始询问程序,公诉人和辩护人对于案件的某些问题向被告人进行询问,审判员又对于做案的一些具体情节进行询问。询问完毕,进入质证环节。公诉人宣布公述,向法庭提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在此环节,辩护人提供证据为被告争取量刑上的减轻。最后进入辩解环节,公诉人宣布公诉意见,最后被告人进述,其中一位被告人向法庭提交了她的悔过书。审判长宣布休厅,择日再判。
最后审判长还为我们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防范,据统计青少年吸食毒品主要因为好奇心、交友不慎、精神空虚、生活受挫、就业不顺及消防父母吸食,告诫青少年要远离毒品。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实习小组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作为实习生的我们也丝毫不畏惧在法庭上的工作,我们在实习工作中尽显西政法律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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