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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记麒麟区法院实习小组第一次法律沙龙

时间:2016-09-12 04:41:00

 

  作者:肖欢、谭巍    摄影:杨皓婷    责任编辑:冯子轩  网络编辑:冯成辰

818日晚上7点,麒麟区人民法院实习小组在带队老师冯子轩副教授的安排下举行了第一次法律沙龙。为了准备这次沙龙,同学们精心筛选了经典案例用于讨论。本次活动分别由吴昊天同学和肖欢同学负责主持和记录。

   

开场前,主持人先为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案情,并对案件中所需要争论的焦点即“国土局征地是否需要告知当事人参与听证会”以及“村民委员会是否需要征求村民意见而做出决定”进行了阐述。对此,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石松林同学谈到:“征地告知作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行为的相对方我们应重点考虑。在这个案例中,我认为村委会的居民小组是相对方,因此有权参与听证会并代表村民发表意见,国土局自然也有审核居民小组成员的权利。”邱美辰同学对此表示赞同,补充道:“村委会作为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可以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同时对于事关全村发展的事务,它有权利作出各项决定。国土局在居民小组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情况下还作出征地告知,违背了行政程序,居民小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每位同学针对这个案例都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其中肖欢同学就从民生的角度发表意见,她认为征地过程中的公开程序仍有完善空间。同学们在本次学术沙龙中各抒己见,思路开阔,对于每一个勇于表述自己意见的同学,大家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次法律沙龙对同学们的专业学习与实践很有帮助。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在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中,要更好地将法律知识与实习生活结合起来,争取做到学以致用,成为一名出色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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