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於君、李鑫倩 摄影:吴雨涵 网络编辑:谢於君
2017年12月8日下午,应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邀请,著名学者、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郑戈教授做客西南政法大学“大学习大落实”大讲堂,为全校师生作了主题为“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未的未来”的法学前沿学术讲座。讲座由应用法学院院长陈亮教授主持,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周尚君教授、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建文教授、高等研究院院长侯东德教授、民商法学院黄汇教授、康天雄副教授、马海生副教授、重庆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蒲嘉处长、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大区总经理邓尚才先生、上海逸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静女士、重庆彼岸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胡振总经理、重庆源锘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先生、重庆昂科律师事务所杨洪胜主任、王帮荣主任、学苑律师事务所尹振波律师等学术界、企业界代表、法律实务界人士以及全校近二百位师生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现场部分嘉宾
在讲座之初,郑戈教授首先梳理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指出当下 人工智能 的迅猛发展正在改变着人类社会的交往方式、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并对法律职业产生着冲击。他通过列举三个实例向我们说明人工智能取代法律职业中的某些工作内容已经成为现实,而法律职业成为最有可能被代替的职业。他认为,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挑战并不仅限于取代某些法律岗位,更重要的是对法律思维、法律概念带来的冲击。
讲座现场
随后,郑戈教授举例分析了人工智能目前在法律职业中的应用,包括电子取证、诉讼管理、合同起草与审核等方面。同时他也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带来了许多消极的影响。其一是导致了极化社会;其二是模糊了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限。他认为,在当下,授予机器人法律人格,自动驾驶汽车中的侵权责任判定,算法设计者的道德规范等,都对现代法律职业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学习能力是无限的,但法律是保守的、有限制的,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法律对其进行引导,但不应当以过去传统思维对其进行约束,限制科技发展。
讲座互动现场
最后,郑戈教授就法律如何更加“智能”地应对人工智能提出了四点看法与建议。其一是要进行顶层设计,建立“人工智能社会的宪法”;其二是政府应当在发展人工智能方面加大投入;其三是参考美国公法模式,由政府负责确立相关技术标准;其四是设“伦理委员会”或“人工智能法院”来处理相关规则的落实问题。在主讲内容结束后,郑戈教授与到场同学就本次讲座的主题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了全面、详细地解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郑戈教授与嘉宾合影
短短两个小时,郑戈教授通过列举各种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法律职业的影响以及人类的应对之策。他以幽默的语言,将复杂的人工智能技术原理深入浅出地传达给在场听众,将传统的法学学科与最前沿的人工智能有机结合起来,为西政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思想盛宴。整场讲座在欢声笑语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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