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瀚樱 摄影:张彦琳 责任编辑:赵干甫
12月3日上午9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下刑事诉讼全流程释法说理“训赛”项目专题培训七在笃行楼二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培训以“司法会计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及其技巧”为主题,由我校商学院审计系教授、司法会计研究中心主任范伟红主讲,主持人为我院教务秘书冯辰成老师。
培训初,为避免同学们在最初接触司法会计时就进入理解的误区,范伟红教授向同学们详细清晰地解释了何为会计,何为司法,何又为司法会计。会计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是一种计量规则或规范;司法是指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会计并非司法与会计的简单相加,而是会计的技术与方面在司法程序中的运用与创新。
为深入剖析法计合一,范伟红教授将其分为六个大部分进行系统的讲解。其一,司法同会计的关系:会计为司法提供技术支持。其二,会计规范中的软法与硬法鉴识:软法有条件执行,硬法无条件执行。其三,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与证明的特殊性: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特殊性有技术性、证据间接性和传来性,会计证明的特殊性是不精确性和财务会计事实证据链条较长。其四,鉴定委托是具体委托非概括委托:会计职能不等于司法职能。其五,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的质证与质询技巧:集中在会计的技术与方法,隐蔽性较强。其六,案例交流分析。范红伟教授通过一系列对概念的讲解以及实际案例的结合分析,将司法会计的含义与运用完整清晰的呈现在同学们的面前,让同学们对司法会计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及其技巧有了系统且详尽的了解。
西塞罗说过:“再坚强的堡垒也抵不过金钱的侵蚀”,而司法会计学恰好是为了查明涉及金钱财务方面案件真相而存在的学问,是捍卫堡垒不可缺少的武器。经过此次培训,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继续发扬西政的优良学风,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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