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铭楗 摄影:张彦琳 责任编辑:赵干甫
12月3日,卓越法律人才培训机制下刑事诉讼全流程释法说理“训赛”项目专题培训八于笃行楼学术报告厅开展。本次培训主题为传媒与司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新闻研究中心主任蔡裴主讲。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变得更加扁平化,人人都可发声,人人都是自媒体。因此,法律人如何应对媒体便成为当今法律人必须注意的关键性问题。关于媒体舆情对司法的影响部分,蔡裴讲师指出:媒体失责是网络舆情无序裂变的主要原因,经过媒体层层渲染,案件往往会变得畸形失真,不利于司法执行审判。因此,司法部门应当正确处理媒体与司法的基本关系,如提出通过法院自我约束防止媒体对司法影响的相关规定。
随着网络的发展,移动化发展趋势明显,新媒体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心”,媒介素养自然体现出一国执政水平与国民素养,互联网时代媒介素养应当引起法律人的重视。法律人媒介素养涉及法律人应对媒体的相关态度与方式,如法律人不应忽视网络舆论与网络民意,司法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厘清事件真相、协调工作和完成信息披露文书,而不应相信“谣言不攻自破”、“后发制人”、“封实求稳”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因此,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媒体的相关问题,不仅是司法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党提高执政水平、推动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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